后勤管理处关于实行维修台账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后勤各项维修工作时效性,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加及时周到的服务,经后勤处研究,决定从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处范围内实行维修工作台账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维修工作台账步骤
抄报人→抄报日期及时间→维修项目→维修科室及接收时间→维修科室接收人→维修单反馈时间。
二、维修工作台账制度的分工
综合办公室:负责网络、当面、电话、书面报修的抄送登记,详细记录抄报时间、送达维修科室时间、维修单反馈时间。
各维修科室:在接到维修单后及时派工维修,并及时反馈维修结果。
三、维修工作台账制度的要求
1、时间要求
维修科室在上午接到维修通知单的需在当日下午16点前将维修结果反馈至综合办公室;下午接到维修通知单的需在次日上午9点前将维修结果反馈至综合办公室。
2、维修单签字要求
小型维修项目需在当天完成并反馈使用单位签字认可的维修单,大型或较为复杂的维修项目需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在综合办登记。
3、其他要求
如有直接接报的维修,维修科室及时维修,并填写后勤处维修单,维修完成后由报修单位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